对住客隐私权的保护,实际上还须依靠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为住客提供更多的维权依据,畅通渠道与手段,才能让处于弱势一方的住客有话语权和选择权,有权选择对住客真正负责的酒店。
隐私权被侵犯的实例最近又多了一个。前不久,如家、汉庭等酒店开房记录被泄,让常年在外住酒店的人们开始对酒店产生了莫大的不安,尽管这次的泄密事件被归咎于技术漏洞,但实际上酒店难辞其咎,保护住客隐私,是酒店应尽的职责。
保护住客隐私,酒店义不容辞。这句口号喊得响亮,但实际上保护住客隐私,依然还停留在口号上,酒店并未处在强有力的监督之下。要知道,信息就是财富。住客留在酒店的信息不仅仅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还有开房记录,其中还涉及了住客的隐私。然而,酒店在保护住客隐私权上,既没有动力,亦没有真实可靠的行动,笔者认为,这才是导致住客信息容易在酒店被泄露的根本原因。
缘何没动力?掌握这些信息的酒店工作人员,将其出售,便能轻易得来一笔不义之财,然而追究泄密者的难度可想而知,并且追查还需酒店投入人力财力成本,因此酒店所谓的自查,只不过是做做样子而已。并且,住客和酒店并未签署不容透露个人信息、开房记录等方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追责无法可依。而更令人感到可怕的事情则是,高端酒店经常有名人、官员、企业家等具有社会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这类人入住,如果将开房记录或是个人隐私贩卖给某些专门渠道,如八卦媒体、不法分子等,泄露者并不会因为这将给当事人本身乃至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而就此收手。事实上是,他们拿到的信息越涉及名人,越私密,越能叫高价。也许你会反驳道,如果酒店将住客隐私泄露出去,如果被客人发现,一定会将其拉入黑名单,这将极大程度地损害酒店品牌形象。但要知道,这要在客人发现的情况下,但要客人单方举证,这似乎比登天还难吧。
既然没有保护的动力,自然也就难有实际可靠的行动来兑现。比如,酒店和提供WiFi技术支持或预定系统的供应商是否有签订保密协议?酒店和住客之间是否存在保密合同?如果住客信息泄露,酒店是否真正配合取证的顺利进行?
这是否就意味着住客个人隐私信息或将被泄露而无所适从呢?实际上,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和141条的规定,具体的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包括(1)刺探、调查个人情报、资讯;(2)干涉、监视私人活动;(3)侵入、窥视私人领域;(4)擅自公布他人隐私;(5)非法利用隐私;(6)侵害死者隐私利益。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一般为作为(已做出侵害的事实)的行为,但并未对泄露方作出相应的惩罚措施,这也就是意味着泄密行为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
如果要让那些掌握着成千上万住客资料的酒店真正能够重视起对住客隐私权的保护,实际上还须依靠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为住客提供更多的维权依据,畅通渠道与手段,才能让处于弱势一方的住客有话语权和选择权,有权选择对住客真正负责的酒店。